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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09月23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  下一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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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江检察院: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
通讯员 周启敏 刘 斌 夏建萍

  近年来,余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通过夯实派驻乡镇检察室、深入普法宣传、强化矛盾纠纷化解,持续打造“吴颂工作室”检察工作品牌,深化溯源治理,努力做到矛盾纠纷不上交、不下移、“不出检”,形成了具有余江检察特色的“枫桥经验”,为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、服务乡村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。该院先后获评“全国文明单位”、“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”、鹰潭市“七五普法先进单位”。

  夯实派驻检察室 服务群众“零距离”

  “吴颂检察官又来了……”平定乡的李奶奶看到平定检察室副主任吴颂,脸上总是乐开了花。

  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补充8名干警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,让检察触角延伸到乡村一线,并积极打造“吴颂工作室”检察品牌;以搭建基层检察室、驻村检察官、检察联络员“三位一体”工作框架为基础,实施与“一庭两所”、综治中心、行政村以及内设机构“四项对接”,做到驻村检察官定期走访倾听民意,深入社区、村(居)委会开展定点接访、带案下访、以案释法系列宣讲等活动,让基层群众“零距离”接受检察服务,既解“法结”又解“心结”;为了使工作更便利,该院精挑细选当地18名“和事佬”为检察联络员,与受聘检察联络员经常保持联系,使检察工作触角连接到镇、覆盖到村、延伸到户。派驻乡镇检察室从源头化解或预防涉及婚姻、工伤、邻里纠纷等方面矛盾300余件次。

  “订单式”普法  深入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

  “原来你们现在还可以管这些事情啊,我刚好有情况想向你们反映。”类似这样的话,在流动服务车启动以来是经常听到的。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重点在预防,余江区人民检察院统筹运用“两微一端”、12309服务大厅、法治宣传流动服务车、检察邮路等线上线下模式,深入贯彻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工作责任,强化预防服务;聚焦营商环境“一号改革工程”,为企业提供“订单式”服务,妥善解决了企业诉求20余件次,其中两个典型案例成功入选《江西省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百案汇》。此外,该院还选派20名检察人员兼任32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,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0余次,覆盖师生人数达1万余人次。由于措施得力,效果显著,该院一名检察官被评为“鹰潭市优秀法治副校长”。

  全力化解矛盾 积极推进诉源访源治理

  “感谢检察院化解了我们两个村庄20多年的积怨!”余江区某村委会书记拉着办案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。在办理因划龙舟引发的两村数百人群体性事件过程中,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多方奔走调查,找准矛盾根源,实地分析研究,公开释法说理,化解了两村数十年历史积怨。这次矛盾的成功化解,是“枫桥经验”在新时代鹰潭实践的具体体现。该经验做法被评为“新时代‘枫桥经验’江西实践优秀成果”。

  注重强化公开听证,推动前端化解,坚持“能听证、尽听证”。近年来,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对73件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,将检察机关办案过程“晒出来”,主动接受监督;通过听证员等“第三方”参与,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。如在办理徐某等6人故意毁坏财物案时,该院联合当地派出所、司法所、村委会,把公开听证会搬到当事人家门口,引导村民用法解决问题,赢得了村民认可,实现了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、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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