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2版:综合新闻·广告 2021年09月09日

创建为民 创建惠民

——我市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综述

本报记者 张俊娟 通讯员 吴新勇

  (上接1版)全域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,按照“有固定场所、有统一标识、有志愿队伍、有工作制度、有活动项目、有实际效果”的“六有”要求,全市共建成区(市)级文明实践中心6个,乡镇(街道)级文明实践所44个,村(社区)级文明实践站466个,基本实现了三级文明实践场所全覆盖。

  持续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。印发了《鹰潭市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责任分工方案》,全市32家单位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等10项专项治理行动;市文明办联合市中级法院、市发改委、市人社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税务局、鹰潭海关等部门定期发布“诚信红黑榜”,推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、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。

  强化宣传、共创共享,全员动员营造浓厚氛围

  近年来,我市不断加大宣传动员力度,坚持“创建为民、创建惠民”,持续提升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、满意率和参与度。

  抓好社会宣传和媒体宣传。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宣传氛围不浓一直是我市的短板之一。针对这一问题,市委市政府加大投入,分3期共计投入1200余万元,邀请专业公司设计制作了一批具有鹰潭文化特色的景观式公益广告,在全市主次干道、公园广场投放,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“讲文明树新风”和文明城市创建;同时,建设了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主题公园和鹰潭“好人文化”长廊。全市各级各类媒体统一开设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专栏,各类网络新媒体坚持线上线下联动,开展了“助力创建,全城寻宝”“秀文明、曝陋习”随手拍系列活动,吸引市民广泛参与。

  抓好群众发动工作。设计印制了《鹰潭市民文明手册》《鹰潭市民文明公约》《鹰潭市民文明行为守则》等宣传资料,在全市广泛发放;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、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全市各级志愿者的作用,市(区)“路长制”责任单位会同社区干部、志愿者,定期进门入户发放宣传资料,加强和群众的交流沟通,摸清民情民意、协调解决问题,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支持率。

  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。全市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文明单位、文明行业、文明村镇、文明社区、文明校园创建,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。同时,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,全市各级各单位广泛开展了“创建在行动”城区公共卫生大清扫和垃圾死角大清理、“助力‘双创’学雷锋志愿服务月”、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等活动;中小学校开展了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我知晓、我参与、我行动”“小手拉大手,我是文明监督员”等未成年人宣传教育活动,在全社会形成了“人人参与文明创建,个个争当文明市民”的良好风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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